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对中华文化传承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出深入系统阐述,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行动指南。我们要在思想观念和具体工作中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努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切实促进外来文化本土化,不断培育和创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传统文论是历史上基于文学艺术创作、赏读、研究总结而来的理论成果,凝聚着中国人的道德修养、生活感知、审美意识、艺术观念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棵大树上的重要枝干。传统文论也是一条流动的河,通过持续的交汇、融通、转化、发展,逐渐成为“现代”的一个组成部分。文艺领域推动文化传承发展,有必要对传统文论进行集中爬梳和整理,呈现本真风范,汲取有益养分,使之在当代展现出蓬勃生命力,为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化添砖加瓦。今日起,本版开辟《传统文论的当代回响》栏目,邀请专家学者围绕这个话题发表高见。
传统文论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化根脉和中华民族思维方式的具体体现,其理论表达方式具有鲜明的民族特性,既有哲学的思辨性,又有诗性的智慧。站在文化自信、文化自觉的角度看待中华传统文论,坚持守正创新,贯通古今,让传统文论在“两个结合”的指引下焕发出当代活力,并使之成为现代文化的组成因素,是我们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的重要课题。
守正创新,擦亮传统文论的鲜明特色
自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中华传统文论的民族特色受到特别的重视,基于“古为今用”的原则,古典文学与古典文论研究领域开始探讨与争鸣。八九十年代,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学会的多次年会,都有探讨古代文论民族特色的专题,而且在中西比较的视野下研究越来越深入。古代文论研究专家徐中玉曾用“尚用”“求真”“重情”“重简”八字简明扼要地概括传统文论的特点,文学理论家童庆炳则从“气”“神”“韵”“境”“味”五大基本范畴探讨传统文论的民族特色。这些都为辨识传统文论的民族特色和推动传统文论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奠定基础。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对传统文论的特性体认和辨识清晰,更有利于守正创新。从中华文化的五个突出特性出发,从民族文化价值、民族思维方式、民族审美习惯等方面去把握与辨识传统文论,可以看出以下六大鲜明特色:
一是注重文艺的人文价值和精神意蕴。中国文化的核心是人生价值观,重视的是人文思想、伦理道德和精神信仰的建构,在文艺创造上追求的是艺道合一。“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即形而上的精神价值,“艺”则是显道、明道的人工创造品。刘勰《文心雕龙·原道》篇专论文道关系,从儒家“天人合一”思想出发阐述了“天”“地”“人”三者的关系,并奠定了“心”在文艺创造中的主导因素:“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中国文艺注重人生与艺术、个体和社会的和谐统一,注重文艺的道德教化和精神提升,以及化人成人作用,甚至将“立言”当作人生“三不朽”的功德之一,作文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文以载道”“文以明道”“文以贯道”等说法从先秦以来就一直贯穿在传统文论中,并成为一条连续的主线。尽管“道”的含义有所变化,有所增减,从以儒家思想为主的伦理学说在宋明之后逐渐转移到以人的主体精神和艺术规律为主,但文艺对“道”的追求和对“艺道合一”推崇的连续性是非常明晰的。
二是注重从中国文学经验出发进行理论原创。中国早期文艺的发生发展是“诗”“乐”“舞”三位一体,注重的是人的情感的抒发。《礼记·乐记》总结了先秦时期的音乐理论,认为人心感于物而形于声,并提出“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汉代的《毛诗序》总结以往的儒家诗论,指出“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南朝的梁时,诗论家钟嵘又总结为“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感物而动、崇真尚和的抒情传统,就建立在中国文艺以人的情感为创作主体、以抒情文体为主要文类的文学经验之上。由此,中国文艺凸显出以情感体验和用艺术的方式把握世界的独特面貌。感物而动、言志、缘情、观物取象、随物宛转而与心徘徊、气韵生动、意境、神韵、传神、形神统一、以情为真、真幻合一、以虚写实、虚实结合、虚静、妙悟、兴趣、滋味等一系列理论范畴、命题、术语,成为中国传统文论独特的理论表述方式。虽然这些理论总结最早建立在以诗赋为主的抒情文体基础之上,但后来的戏曲与小说,也尊重并延续这样的传统,在创作中有所体现。当然,中国文学的另一支传统即叙事传统也在诗赋中蔓延,到戏曲、小说之后得到更充分的发扬光大,形成成熟的中国叙事,孕育出伟大小说《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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