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露营、红色文化目的地、影视小镇、虚拟沉浸式场景等旅游形式成为市场“新宠”,丰富而独特的感官体验令人印象深刻,业态创新、数字技术仿佛让中华文明“活”了起来,游客在休闲中享受到了文化之美和精神之悦。文化是旅游产业升级转型的核心资源,旅游是展示传播文化的重要载体。《“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本期智库圆桌邀请专家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将文化内容、符号、故事融入旅游各个环节,为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建言献策。
嘉宾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院长邹统钎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旅游管理系主任孙业红
浙江外国语学院文化和旅游学院副教授蒋艳
中国旅游研究院入境旅游项目主管刘祥艳
主持人
经济日报社编委、中国经济趋势研究院院长孙世芳
融合趋于表面深度远远不够
主持人:在旅游中适宜地融入文化元素,可以提升旅游项目生命力,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可以更好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增强文化自信。我国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
孙业红:文旅融合战略自2018年提出以来,已成为我国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共识。文旅融合一直强调“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然而,在旅游产品和项目的具体开发过程中,仍然存在片面理解问题。
一方面,融合趋于表面。很多旅游产品和项目缺乏对于文化内涵的深入理解,仅将文化作为一个符号简单附加到旅游产品中,起博眼球的作用,无法实现传播文化内涵的目的。比如,一些乡村旅游项目,由于不恰当地植入外来文化,破坏了游客对于美丽乡村的印象,更谈不上传播我国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不利于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续发展。文化根植于生活,和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紧密相连。因此,要提倡旅游发展主客共享理念,只有充分尊重本地居民的生活文化和利益诉求,才能更好地将本土文化自然地传递给游客,建立游客和目的地之间长久的联系。
另一方面,文旅融合过程中,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关系尚未理顺。当前,旅游市场受效益驱动,屈从旅游者的口味,对传统文化、民俗进行快餐式、连锁式开发,久而久之,容易引发传统文化的弱化、同质化等问题。平衡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要重视发掘传统文化精华,尊重文化内核,不能无限创新,远离文化根基;同时也要加强传承中的创新,尤其注重把传统文化和现代人的生活相结合,走出文化固化的误区。
刘祥艳:当前,我国文旅融合尚处于初级阶段,融合深度远远不够。已有的文旅融合项目集中体现为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共用共享,例如将文化遗产用于旅游开发,对特色文化内容挖掘不够,缺少精品项目。此外,推动文旅深度融合缺乏复合型专业人才支撑。比如,文化领域人才容易忽略市场需求,开发出的产品、项目缺乏商业活力。又比如,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文旅融合发展还需要掌握生态保护知识的专业人才参与。
蒋艳:文化发展具有滞后性。近年来,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迅速,但较之应有的经济体量,仍有差距。一个直观感受是,当前文化旅游产品和项目的文化品位不够高,审美相对缺乏,部分旅游景观设计缺乏美感,对国宝级文物进行毁坏式修复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文化和审美的培育是个过程。建议加强文化和美学教育来提升大众对文化和美的感知,同时着重培养可以创造美的人才。
邹统钎:在国外,文化和旅游一般强调从下而上协同发展,中小企业与社区自发参与其中。而在我国,很长时间是由政府主导文旅融合,在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下,政府管理主体融合,文旅公共政策融合,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领域均取得重要成绩,也出现了一批如华侨城、中青旅、复星、融创、长隆、宋城、今典、曲江之类的文旅企业,以及西安、乌镇、横店、横琴岛之类的文旅产业聚集区。目前,文旅融合的主要问题是:政府政策推动强,市场主体力量弱;文旅融合项目习惯性依赖文旅地产运营模式,文旅业务经营惨淡。
未来,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群众受益、永续利用”原则,推动文旅深入融合。政府着力加强文化遗产和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聚焦创建市场驱动的文旅融合体制机制,特别是为激活文旅企业发挥好市场主体力量营造良好环境。市场主体则通过文化物态化、活态化、业态化手段,让文化活化为旅游产品,丰富文化旅游业态。
打造内涵与形式共美的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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